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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都·湾财社讯7月11日消息,上交所发布《关于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孙广信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》,并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:对广汇物流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实际控制人孙广信予以公开谴责。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3〕1号)查明的事实,广汇物流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实际控制人孙广信在股票买卖、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。(一)控股股东未按规定发出收购要约;(二)控股股东短线交易公司股票;(三)控股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。
南都·湾财社AI大数据库信息显示: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登陆A股市场,实现了新疆本土商贸物流暨供应链管理企业上市“零”的突破。
(来源同花顺,由南都·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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