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侨食品集团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
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
【资料图】
南侨食品集团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第二
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怀谷、王明志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
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一、《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
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
等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对《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
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,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。
预 计 2023 年 度 新 增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金 额
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为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
而发生的,该表决程序合法、有效,定价合理、公允,交易公平、公
正、公开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
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我们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
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南侨食品集团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陈怀谷、王明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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