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
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
(资料图片)
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以及《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》等规定,江
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
勤勉尽责的原则,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,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
如下:
一、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
报告期内,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肖侠女士、独立董事汪旭东先
生和董事赵仕江先生组成,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肖侠女士担任。2022
年11月30日公司董事会换届,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肖侠女士、独立董事解
亘先生、董事张丽雯组成,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肖侠女士担任,符合相
关规定。
二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
议,审阅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,审议通过《关
于公司内审部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》、
《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
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》、《关
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》;
议并通过《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》;
议并通过《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》;
议通过《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》。
三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
(一)审阅公司财务报告
报告期内,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其信息披露,认为:公司
财务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,所载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公允地反映
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,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、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
变更、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,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、
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。
(二)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
报告期内,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:中汇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具备为公司提
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质,其提供的审计服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
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,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
定的责任和义务。
同时审计委员会认为: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在审
计服务中,能够恪尽职守,遵循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执业准则,较好地完成了公
司的委托,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,真实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
务状况、经营成果以及内控情况,因此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。
(三)指导内部审计工作
报告期内,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,督促公司
内部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落实审计工作,检查和监督公司内部控
制制度的建立、完善和执行情况,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及
建议。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,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
问题的情况。
(四)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
报告期内,根据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审计委员会充
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,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,督促公司内控规范
体系建设工作,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和规范运作。经审阅公
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,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并得
到了有效执行,公司的经营、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健康、稳定。
四、总体评价
报告期内,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
会运作指引》以及公司《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恪尽职守、尽职尽
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。审计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,围绕
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、关联交易事项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,参与
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,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稳步提升,切实维护公司及全
体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、指导内部审计工作、评估内部控制等方面审慎、认真、勤
勉地履行职责,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、健康、持续发展,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
体股东合法权益。
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审计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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